谷川视野|新《公司法》下,出资未届期股权转让后股东的责任承担
08-15
2023年12月29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“新《公司法》”),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此次修订对公司资本制度作出系统性重构,其中第88条第1款明确规定:股东转让已认缴但尚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时,由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;若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,转让人须就不足部分承担补充责任。该条款自发布以来便引发广泛讨论,本文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,就不同情形下的股东责任承担展开探讨,以期对实务操作提供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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